曾經的央視名嘴黃建翔
本報曾報道“單身爸爸”黃健翔起訴前妻孫穎討要3歲女兒一事。近日,朝陽法院一審判決黃健翔自行撫育女兒,孫穎對女兒有探望權。此外,法院還判決黃健翔獲得建外SOHO的房產一套及地下車庫的停車位一個,并返還前妻孫穎支付的56848元銀行按揭。
為索要財產及女兒的撫育權,黃健翔向法院遞交了兩份起訴狀與前妻孫穎對簿法庭。根據黃健翔所描述,今年1月23日他與前妻因感情破裂而自愿離婚,并到西城區(qū)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(xù)。兩人當天還簽署了離婚協(xié)議書,約定離婚后黃健翔擁有女兒的撫養(yǎng)權,黃健翔同意并保證孫穎探視孩子的權利;雙方現(xiàn)有建外SOHO一居室一套包括房子內現(xiàn)有家電設備及車位的所有權歸黃健翔;孫穎負責辦理全部過戶手續(xù),黃健翔則負責交納此后的銀行按揭。
黃健翔還說,兩人離婚后,孫穎沒有履行離婚協(xié)議的承諾,不僅將女兒帶在身邊,還在探視問題上一味拖延推脫。黃健翔說,前妻孫穎的阻撓導致他和女兒的相見變得非常困難,給他造成了極大的精神痛苦。另外,孫穎還始終沒有過戶房產,也沒有歸還本應屬于他的戶口本等個人物品。
此案曾于去年9月底開庭,當時由于黃健翔提出此案涉及個人隱私,法院同意了他不公開審理的申請。庭審中,孫穎就SOHO的房產提出了反訴,要求黃健翔償還離婚后她支付的56848元銀行貸款。庭審過程中,孫穎本人沒有到法庭應訴,只有親戚參加了庭審。
法院審理后認為,黃健翔和孫穎都應該遵守雙方簽訂的離婚協(xié)議書。法院依據雙方協(xié)議書的承諾判決,黃健翔獲得女兒的撫養(yǎng)權并取得建外SOHO的房產及車位,同時,孫穎對女兒黃某有行使探望的權利,并且黃健翔應當向孫穎支付其所付的銀行貸款。對黃健翔提出的其他訴訟請求,無事實法律依據,法院不予支持。
黃健翔已與女兒相聚
昨晚,記者試圖與黃健翔和孫穎聯(lián)系,但是他們的電話轉到了秘書臺。記者隨后與黃健翔的好友董某聯(lián)系,據董某所說,現(xiàn)在黃健翔已經和女兒相聚,他每周一至周五與女兒一起度過,通常早晨7點半將女兒送到幼兒園。而孫穎每周五將女兒從幼兒園接走過周末,周一再送回幼兒園。董某還說,黃健翔與女兒相處得非常融洽,而且“黃健翔心情挺好的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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